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08年11月1日起,開放定期檢驗到期的車輛至各公路總局委託的代檢廠辦理檢驗時,可同時辦理拆除置放架(含車頂車後及玻璃置放架)…等9項車輛變更檢驗項目,如代檢廠有申請代換行照服務的話,還可同時進行變更換照,將可大幅節省民眾往返監理所(站)檢驗車輛及辦理變更登記的時間,歡迎有需要的車主多加利用這個便民的新措施。
公路總局核准可於代檢廠辦理車輛定檢兼變更的項目包含:蓬式變更框式、拆除備胎架、拆除昇降機、拆除防撞桿、拆除冷凍機、拆除置放架(含車頂車後及玻璃置放架)、拆除空壓機(補胎機具)、拆除HID及LED頭燈或光型、車身顏色等9項,可於受理車輛定檢時同時受理上述9項變更檢驗,部分有辦理換照服務的代檢廠,更可同時辦理車輛定檢、變更及現場換照等3項服務,讓民眾享受一處申請全程服務的便利。
監理站也提醒,想要在公路總局委託的各代檢廠辦理變更檢驗的車主,目前只開放定檢到期時同時辦理變更檢驗;定檢未到期而須變更的車輛仍須至監理所(站)辦理。
參考資料:交通部公路總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