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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下半年交通違規取締新制盤點

發布時間:2019-11-29  瀏覽次數:486

此文主要針對交通違規罰則有調整之重大項目(所有項目)進行盤點,提供參閱。

1. 加重酒駕罰鍰

汽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;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;第3次(含)以上違規,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;拒絕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至18萬元,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。
此外,騎自行車酒駕超標可處600元至1,200元。

2. 新增酒駕連坐處罰

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,新增連坐處罰。
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可處600元至3,000罰鍰;年滿20歲之同車乘客,日間可罰2,200元至3,000元、夜間可罰1,500元至1,900元。唯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。

3. 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

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,遇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,不暫停讓其先行通過者,機車駕駛可處2,400元至3,100元罰鍰;小型車駕駛人可處3,600元至5,400元罰鍰;大型車駕駛4,500元至7,200元。
此外,未禮讓救護救災車而致人死傷者,可處6,000元至90,0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。

4. 國道散落物清理收費

於國道掉落物品超過30分鐘,駕駛須負擔清理費用。
每車道3,000元,雙車道則加倍沒有上限;若散落雙車道2小時(含)以上,將需繳交24,000元清理費。

5. 台北市占用車位

停放於台北市公用停車位超過30日且未繳清停車費之車輛,停管處將張貼通知,限期移車並繳清停車費,若逾期未處理將進行拖吊,並公告為期3個月,如仍未領回則予以拍賣。

6. 新北市公有停車場

電動車停車位調整為停車收費、充電免費。

7. 都市巷弄限速調整

路寬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,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。如違規,可處1,200元以上2,400元以下罰鍰。

8.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

車輛於轉彎或變換車道之前,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,罰鍰將從900元至1,200元,加重至直接處1,200元罰鍰。

9. 於斑馬線妨礙交通

若在斑馬線堆積、置放、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,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,可處3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;致人受傷或死亡者,加倍處罰。
另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、演戲、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,將開罰3,000元到6,000元。

10. 區間測速增設區段

台北市自強隧道針對超速逾20公里以上者優先取締,即時速超過71公里(含)以上者。
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,12/1起南通灣(122.6K)至白沙屯(115.6K)北上路段、12/19起通霄至苑裡南下路段,區間測速速限每小時90公里。

 

參考資料:交通部公路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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